組織章程
第一條 本會名稱訂為「義守大學校園網路策進會」(以下簡稱本會),對外簡稱「網策會」。
第二條 本會會址設於高雄縣大樹鄉學城路一段一號。
第三條 本會宗旨為提昇校園網路服務品質,提供各項可利用之正當網路資源並且維護其正常運作。
第四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:
(一)提供會員學習網路作業系統環境。
(二)開設網路概論及網路相關課程。
(三)協助本校活動所需要之相關技術支援。
(四)致力正當充份使用校內網路,提供更多完善且穩定的服務。
第二章 會 員
第五條 凡本校在學學生(具有正式學籍者)均可經繳交會費成為本會會員。
第六條 會費只需繳交一次新台幣四百元整,於在學期間即可參與本會所有活動及運用本會資源。
第三章 組 織 及 職 掌
第七條 本會設會長一人,除代表本會外,並綜理本會事務。
第八條 會長之職責如下:
(一)召開本會各組工作會報。
(二)列度各組會議,指導協助其工作之推展,並將決議或建議事項送交相關單位參考。
(三)其他應盡職責。
第九條 本會設副會長一人,負責協助會長,宣達政令和聯絡事項。
第十條 本會設下列各部,得視實際情況做增減
(一)行政部:綜理會內文書、教學、器材、攝影等各業務之策劃與推動。
(二)宣傳部:分美宣、網頁維護,負責宣傳本會活動。
(三)公關部:負責校外活動安排聯繫,與校外贊助爭取。
(四)財務部:社團經費收支管理、記錄,活動經費核消事宜。
(五)顧 問 :由現任會長聘前任及卸任在校之本會歷屆幹部擔任之, 以提供既有之經驗和心得,協助本會發展,但無參與決 策、表決之權,並不可干擾現有之運作體系。
第十一條 本會設網管人員負責維護網路服務主機,目前將設網管人員主機如下:
ftp.isu.edu.tw 一名。
news.isu.edu.tw 一名。
bbs.isu.edu.tw 一名。
cna.isu.edu.tw 一名。
proxy.cna.isu.edu.tw 一名。
第四章 會 議
第十二條 本會之組報告分定期會議及臨時會議兩種,均由會長召集之。
第十三條 前條之定期會議於每學期開學後第二週召開,每週一次,如遇期中考、 期末考等特殊情況,可暫停實施;迨特殊原因消失後,需立即恢復召開之。
第五章 經 費
第十四條 校園網路策之經費來源如下:
(一)會員繳交之會費。
(二)經學校核定之相關補助。
(三)其他來源。
第十五條 校園網路策進會之經費支出如下:
舉凡本會企劃、主辦,經校方核准、同意舉辦之活動,大量或全額支出。
第十六條 經費管理辦法:
1. 本會會費應存入專戶,由本會總務組建立收取費用收支明細帳目表並專款專用, 且各項核銷資料及單據由財政部留存列管備查,支出明細表可依需要自行制定使用。
2. 帳簿由本會總務組組長保管,印章由本會會長保管。
3. 本會總務組收取各項費用,應開立編列連續號碼之收據。
4. 本會行政事務費之支出:有關行政事務費包含行政費用、車馬費、通訊費及其它消 耗品之支出,由本會提出經指導老師認可後始可動用,核銷時亦同。
5. 本會社團活動費之支出:有關會內各項活動所需費用,擬於活動申請時由課外活動 指導組簽認核准始可動用,核銷時亦同。
6. 活動經核准後,由該活動負責人依活動企劃之經費預算使用該筆活動費用。
7. 本會各部所需之器材及消耗品於壹仟元以下者,由各部部長決定後自行採購,並於 事後持該單據向財政部長報請行政費用之核銷。
第六章 附 則
第十七條 學生幹部之獎懲得由會長陳請校方做為處理之參考。
第十八條 如新任會長在該其行政期開始前,未得完全交接及傳承時,則可拒絕接受該職務。
如遇新任會長拒絕接受該職務時,此期間的會長則由課指組提名經學務長同意後認命之。
第十九條 本章程陳請學校相關單位審查後,報請校長公佈實施之,修正時亦同。